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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众网·海报新闻记者 常明清 聊城报道
2月24日上午,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解读《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》新闻发布会。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建华出席发布会并就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和起草审查过程作介绍。
张建华介绍,近年来,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,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,涉及教育培训、美容美发、商业零售、住宿餐饮、体育健身、文化娱乐等方方面面,对便利支付、促进消费、繁荣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,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出现,实现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双赢。对于经营者来说,发行预付卡便于经营者稳定客户群体,增加销售收入;对于消费者来说,由于预付卡往往与会员身份或优惠活动相结合,消费者从中可获得实际优惠。但随着发卡量日益增长,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时有发生,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究其原因,主要体现在发卡主体无门槛、预收资金无监管、服务质量无保证、消费者退款难、商家跑路等方面。
为了回应社会关切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规范市场秩序,有必要建立健全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制度,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。2022年,《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》列入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计划,确定了市市场监管局为起草牵头部门。《条例》起草过程中,市市场监管局组建了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,组织了考察学习、实地调研,委托了聊城大学参与起草工作,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,召开了立法听证会,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会签,形成了《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,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。
市司法局在审查时,组织征求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县(市、区)有关部门、政府立法联系点、有关协会等各方意见,召开了立法座谈会、立法论证会,参与了立法调研,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,对《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进行了逐条审查,邀请市政府立法专家参与了审查论证,结合意见征求情况,对《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进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了《条例(草案)》。2022年5月24日,经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向市人大提交了法规议案。
《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》的出台,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监管责任的具体实践,为加强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,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,防范社会风险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提供了法治支撑。